獒牙(公堂嘴炮了解一下)

南山有台

> 獒牙(公堂嘴炮了解一下) > 獒牙(公堂嘴炮了解一下)目录

第34章 交锋(1 / 2)

上一章目 录

柴有幸抱扇再拜, 上前陈述道:“晚才柴有幸, 今日代表苦主武黎安武二爷状告罗吉祥。一告罗吉祥忘恩负义,受武家恩惠, 非但不知恩图报, 还当众出言不逊, 有辱斯文, 令武二爷声名受损;二告其当众殴打武家公子武少杨,致使武少杨伤势严重, 昏迷难醒。”

“且武家在姚宁德高望重,武老爷素来积善行德,更是姚宁百姓口口称赞的大善人;而武二爷身为朝廷命官, 甚得皇上赏识,于公于私都不该遭此大辱。如今罗吉祥因为得不到钱就对武家心生怨恨, 咄咄逼人散财行善, 无异于明抢暗盗, 可见其丧尽天良。此恶行昭彰, 道理明然,伏愿大人为武家主持公道!”

刘云歇点头,波澜不惊,抬惊堂木再问罗吉祥:“对于柴状师所诉罪行,你可承认?”

罗吉祥本要开口反驳, 却想起来谢蘅曾再三叮嘱他一定不要多说, 遂闭紧了嘴巴看向谢蘅, 等她应话。

刘景行则望向谢蘅笑, “谢司长?”

“柴状师,是罢?”谢蘅拈了一拈落在胸前的乌发,抬眸将柴有幸从头到尾打量了个遍,这才说道,“听闻柴状师乃是本县鼎鼎大名的第一状师,脑筋灵活,想来记性应当不差。不知状师可还记得,你在七年前曾经为武家打过一场丢羊的官司?”

柴有幸愣了一愣,不知谢蘅为何顾左右而言其他,问道:“你说得是哪桩?”

“记不得没关系,我来帮状师回忆回忆。”

谢蘅将当时柴有幸的状纸誊抄过一份,此时扬手一展,请师爷呈于刘景行察看。

她回禀道:“刘县令,当年武家设场养羊,曾经聘请城北有几十年的养羊经验的王老头代为看管羊场。谁料有一次王老头出城放羊时,羊群受了惊,于慌乱中四处奔散,共计走丢了十三头羊,武家就要求王老头按价赔偿。王老头自言是无心之失,责任在于惊扰羊群之人,拒不赔偿。柴状师就一纸状书将王老头告上公堂。喔……就是大人手中的这张状书了。”

刘景行垂首,眼睛飞快地扫过状纸。

谢蘅继续道:“前任县太爷定断,认为王老头应当为自己的疏忽付出代价,按照律法罚王老头赔偿武家五十两白银。敢问柴状师,可确有此事?”

经她提醒,柴有幸才想起来这桩案子,遂道:“羊在他手上走丢的,欠债还钱,本就是天经地义!”

谢蘅一笑,“天经地义么,有道理。你这么讲本司就放心了。”她转头对刘景行说:“大人,晚才也可以说武家给罗家钱财,并非施仁布恩,乃是天经地义的事。”

柴有幸喝道:“笑话。高台炸倒乃是在场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,是罗威自己从高台上掉下来摔断了腿,与武家何干?”

谢蘅说:“照柴状师所言,当初小羊受惊,也是王老头始料未及之事,小羊羔子自个儿长了腿跑丢了,与那放羊的有何关系?”

“你……你这是胡搅蛮缠!”

“柴状师,这可是你打赢过的官司,若你非要认定本司是在胡搅蛮缠,也可以,只要你在刘大人面前承认当初丢羊案中乃是你强词夺理,那本司心服口服,当下向您拱手认输。”

“你……你……我又如何……!”

谢蘅见柴有幸张口无言,勾唇笑得愈深,乘胜追击道:“人是在赛狮大会上出得事,当时武家收取一两银子作为缴纳投名帖的费用,那就代表武家有责任保证每一个舞狮人的安全。既然未能做到,理应补偿。”

柴有幸见谢蘅平静自若,口齿伶俐清晰,自知不该小瞧了此人,花了一会儿时间定下心思,再道:“谢司长,人和羊怎能相提并论?如此类比,难道并非胡搅蛮缠么?……本状师劝谢司长于公堂之上,最好谨言慎行罢。这一席话,教外人听去,恐怕要认定谢司长是在暗讽当朝圣上!”

此句前半句乃是守,后半句乃是攻。

谢蘅半眯了一下眼睛,顺势问道:“此话何解?”

柴有幸向着东方一拱手,道:“按照谢司长所言,武家主办赛狮大会,凡赛狮受伤者都要怪罪于他;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,率土之滨莫非王臣,圣上乃一国之主,那么谢司长可是认为,大燕若是伤及一个百姓,也要怪罪圣上疏忽不周?”

柴有幸将她的言论以小做大,料定她必定不敢说皇上有罪,借此来吓一吓她的威风。

谢蘅却是面不改色,冷冷一笑道:“一个小小商户,也敢跟皇上作比?本司尚无暗讽,柴状师却是明嘲,该判言辞大逆不道的人可是你。”

柴有幸不想谢蘅如此狡诈,不明驳他的话,而是当即反咬一口。他暗下拧眉,言论涉及国事,一想到大有可能因言获罪,他背脊顿时起了一层薄汗。

谢蘅见他胆寒,眼眸渐弯,笑容不见冷意,倒起了三分讥讽。

“也请柴状师放心,本司坦坦荡荡、光明磊落,万做不出青蝇点璧的烂事,拿捏住柴状师一句失言就揣度你有谋逆之心。”

回青站在廊庑下,听言后失笑一声。哪里有她这样的得寸进尺的?临了还得暗讽那柴有幸是一只逐臭的苍蝇。

柴有幸教她讽得心焦,气得脸色铁青,拔高声音道:“谢司长与其见缝插针,不如正面接一接本状师的招。如此顾而言他,实属无理取闹的泼妇行径!当真有辱斯文!”

“既然柴状师虚心求教,那本司就好好教教你其中的道理。”

谢蘅抱扇,貌似斯斯文文,一字一句可谓是掷地有声:“上数历代王朝,一国之君者,皆身负天命,福泽众生。凡早朝晏罢、勤政爱民的英武明君,可成千秋功业,万世昌隆;凡暴戾残忍、跋扈恣睢的桀纣之君,不崩于内,则必溃于外。于国君而言,责在治国安民;同样,于武家而言,任就在保全舞狮人。连国君枉顾天命,尚要付出代价,更何况一介商户尔?”

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